目前,塞拉利昂官方采用尼斯分类第11 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该国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塞拉利昂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数字、字母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
若申请人不在塞拉利昂居住,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申请注册塞拉利昂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官方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一般2个月左右完成受理。受理后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薯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数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通过则子以公告;审在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初审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经官方同意最多可以延期到6个月),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 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异议期结束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塞拉利昂商标注册需要3~5年;如不顺利,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