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可以表现的任何符号或符号组合,包括人名、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产品形状或包装、标语、颜色组合及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其他标志。
二、不可注册商标的要素
可能与他人已经在先注册引起混淆或联系风险的标志、只包含用来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目的、价值、产地或生产时间以及普通表述。其他不可注册的标志包括:
1. 不属于申请人的企业名称、公司名称、徽章及他人的姓名或肖像,除非获得权利人同意;
2.未经相关当局许可的莫桑比克国旗、国徽、官方标志、国印、国章或国家其他象征;
3.不属于申请人的军徽、荣誉勋章及可能导致混淆的其他官方标志;
4.非法复制的文字或艺术作品;
5.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违背的表述或图形; 6.虚假表示的产品来源、性质、特征及其用途。
一、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可以表现的任何符号或符号组合,包括人名、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产品形状或包装、标语、颜色组合及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相区...
问:莫桑比克商标提交使用声明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莫桑比克《工业产权法》( IndustrialPropertyCode )第 127 条规定,商标注册后,自商标注册...
一、可注册商标的要素 商标注册簿分为 A 部和 B 部。具有显著性的商标 ( 证明商标除外 ) 可注册于 A 部,依旧法注册的商标视为注册在 A 部。 B 部为通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