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是对作品的创作过程和成果进行法律保护的一种方式,是作品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在新加坡,著作权的登记工作由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
在新加坡,版权保护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向新加坡版权局申请办理登记,二是通过新加坡版权协会直接办理。
在新加坡,如果要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可以申请办理作品登记证书。作品登记证书是国家版权局颁发给个人或企业的证明文件。新加坡的版权登记证书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企业在办理登记时可选择在国家版权局或者新加坡版权协会中进行选择。
一、 作品内容
1、作品名称(可包含任何有意义的词汇)
2、作品简介
3、创作动机(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
4、作品创作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在新加坡创作,也可以是在其他国家)
5、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6、作品内容具体包括:标题、章节标题(字数不少于300个字符)、正文和注释。
二、 作品载体
1、文字作品:要求:标题、正文、作者署名;
2、口述作品:要求:主题内容和表达方式;
3、舞蹈作品或其他表演艺术的作品,其载体必须是可以固定于某一物体或设备上的物质。舞蹈作品还应包括使用的道具和服装。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表演都不属于舞蹈。
三、 申请材料
1、申请人信息(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等)
2、作品信息(包括作者,创作时间,类别,发表时间,权利归属)
3、作品样本(包括封面,目录,内容等)
4、作品的权利说明(包括权利归属)
5、创作过程的详细说明(包括创作时间,创作过程)
6、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信息及代理人资质
四、 申请流程
1、版权登记申请表(需由申请人签名);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
4、作品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作品名称、类别、发表方式、创作时间);
5、权利归属证明(如果是合作作品,需提供合作作者身份证明);
6、委托书(如果是委托创作的作品,还需提供委托创作协议);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作品样本)。
8、版权登记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只有一份,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则该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须另投其他作品进行登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申请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