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PIPE)负责所有与版权相关的业务。该机构位于马尼拉,由菲知识产权局(IPA)管理。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促进菲律宾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PIPE还负责保护菲律宾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其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PIPE是菲律宾最重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之一,也是亚洲国家中唯一一个有能力开展上述工作的机构。
菲律宾版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菲律宾版权的定义
1.菲律宾版权是指菲律宾的国民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文学、艺术、科学或技术作品的权利。
2.《伯尔尼公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的一种版权立法,是解决成员国之间因版权产生分歧并需要在国际层面解决分歧时使用的。
3.《巴黎公约》规定了作品的两种类型:一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二是法律作品。
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在1994年制定的一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
二、 获得版权的方法
根据《版权法》,版权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得:
1.通过在菲律宾的外国公司、组织或个人进行登记获得版权。只有在外国公司或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其注册为菲律宾公司或组织;
2.通过菲律宾版权登记委员会(PDPI)进行登记,该机构位于马尼拉,在菲律宾拥有三名成员;
3.通过在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A)进行登记获得版权。如果不对作品进行登记,则版权不会自动获得,因为没有版权保护。
三、 版权申请过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并递交至菲知识产权局。
2、菲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
3、菲知识产权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在作出决定之前,菲知识产权局可要求申请人对某些问题进行澄清和补充。
4、如果决定予以登记,菲知识产权局将下发登记证书及《版权登记卡》。申请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版权登记卡》并缴纳相关费用。
5、如需变更作品的权利内容,申请人可向菲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申请。该申请的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四、 版权证书的颁发
版权证书是一种证明文件,可以将其提供给国家登记部门,以进一步确认版权。因此,它可以作为版权的证明,并用于交易或转让。
在菲律宾,版权证书由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A)颁发,由专利代理人在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
五、 菲律宾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协定(IPA)
《菲律宾与中国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联合声明》于2017年1月1日生效。根据该协议,菲律宾和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菲律宾和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协定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国家利益和安全;
2.双方都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尤其是在专利领域;
3.双方应该保护对方国家公民的知识产权,并建立一个有效、快速和灵活的行政程序。